为了哄乔夕月高兴,邬天朔亲自蹲下给乔夕月试靴子。
先给她穿上毛茸茸、软乎乎的兔毛鞋套,再给她把靴子穿好了。
还捏了捏鞋尖,又按了按鞋跟,确定大小都合适,说:“就穿着吧,看看是不是暖和,累不累脚。”
靴子做的很精巧,后面还有个搭扣,扣上之后就不用担心掉鞋跟了。
邬天朔还用心的检查了一下搭扣,确定没有毛刺扎手,也很牢固不会掉。
做鞋的老板就说:“放心吧。我从小跟着我爹学做鞋,从来都是最好的工、最结实的料。鞋子只有穿旧了、磨破了,没有穿坏过。”
乔夕月站起来踩几下,在屋里来回走走,确实很舒服。
尤其那兔毛的鞋套,又软又暖和,即使不穿布袜子都非常舒服。柔软的兔毛就在脚趾间摩擦,脚心也蹭的很舒服。
“真好穿。”乔夕月笑眯眯的道:“麻烦老板了,以后我的鞋子都在你这里做。”
“好嘞。”老板也挺开心的答应着。
他是真正的手艺人,不喜欢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而且喜欢自己的手艺得到认可。
老板高兴,又拿出边角料做的手套,说:“再试试这个,大小应该合适。”
邬天朔赶紧接过来,翻来覆去的看看,赞道:“老板真是好手艺,这手套看着都不像是边角料做的。”
“是啊,我这手艺一般的铺子伙计可做不出来。”老板一脸骄傲的道:“光是裁制皮子,就要好几道工序呢。就是……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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