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那老道士将孩子带走之后,一路疯疯癫癫痴痴笑笑地连走了三天,才终于停了下来。
这三天里,老道士脚不停歇,既不睡觉又不休息,饿了渴了,就直接从破破烂烂的衣裳里掏出硬邦邦的干粮和脏兮兮的水壶。
而他怀中抱着的那个小奶娃娃,饿了渴了没有奶吃,张嘴就是哇啦啦地大哭。
“嘿!小东西这次是饿了还是嫌弃老道士的身上臭了?”
每次小娃娃一哭,老道士就低着头嘿嘿嘲笑,一边笑着脏兮兮的手随手就在衣裳兜里掏出一个黑乎乎的药丸子塞进他嘴里去。
至于那药丸子是什么药,毒药还是解药,他根本连看都不看。
大疙瘩从出生就跟药打交道,吃过的药,泡过的药不计其数,就算是往他嘴里塞苦哈哈的药丸子,他也能当做糖豆儿吧嗒一口吃下去。
见大疙瘩吃药丸子如吃糖一般,老道士更高兴了,有时候甚至一抓一大把,直接将药丸子当饭喂给他。
说来也奇怪,老道士明明是随手从兜里摸出来的药丸子,竟然没把这小子给吃死,也真够命大的。
这老道士消失了十多年都没能让别人探查到踪迹,可见他的能耐了。
就这样带着大疙瘩一路行踪飘忽不定地走了三年,之前那个瘦弱不堪浑身毛病的小家伙儿长大了。
不过,他更瘦弱了。
一张小脸儿瘦得只有巴掌大小,浑身上下骨头硬得像没有肉一般。
老道士嫌他瘦,抱在怀里的时候硌得慌,在他刚会走路的时候便将他丢到身后让他倒腾着小腿儿跟着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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