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歌穿着一袭淡粉色的长裙,纤细玲珑的身段凹凸有致。
长长曳地的裙摆拖在身后,衬托着她高贵又优雅。
初宝则穿着一身灰色的小西服,矜贵小公子的模样,漂亮的娃娃脸粉雕玉琢,雌雄难辨。
若非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砚歌头上包裹的黑纱。
一张明媚如初的脸蛋露在外面,灵动俏丽的眸子水灵灵的像是湖边清泉。
她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的打扮,哭笑不得。
拗不过哈维的坚持,她只能带如此打扮,带着初宝和他走向皇宫宴厅。
作为哈维身边唯一出现过的女人,砚歌所到之处都引起一阵惊叹。
皇宫宴厅,依旧金碧辉煌。
这里的人,似乎对金子有一种过度的狂热。
不管是在哪里,镶金的建筑几乎是永恒的格调。
砚歌和初宝走在哈维身侧,明显能够感觉到从周围传来的各种视线和打量。
她还是不太习惯这样张扬,伸手扯了一下脸边的黑纱,低头看了看初宝,心里特别的惆怅。
迪拜和国内有四个小时的时差,按照现在的时间来看,国内应该已经是半夜了。
她无法想象,小叔听到了她生气的那番话,会作何感想。
反正,她只知道自己说完,挂断电话后,等了好久,都没等到他重新打回来。
失望,又低落。
“嗨,大哥。”
走到宴厅门口时,从里面恰好走出来一个同样身穿白色长袍的男子。
不得不说,这个国家的男人都长得太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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