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女侠弑父恋母。
-----正文-----
冉三春十岁开始习武,十六岁行走江湖,如今十九岁,已经名满江湖,由是有人称她:燕衔青枝春不留。冉三春听后十分高兴,三日后便又潜入一为非作歹的乡霸家中,杀了人,又在尸体上刻上这七个大字。此事一出,有人说她行事张狂,不好。为民除害本是好事,然她在死尸上刻字,则玷污了魂灵,罪孽反倒比福缘厚,恐怕命不久矣。冉三春对此不屑一顾。她在酒馆喝酒时碰到开十心,便把这事告诉了对方,开十心问:你为什么不在乎呢?冉三春说:不在乎就是不在乎,哪来为什么呢?难道狗对你叫,你也要和它怄气吗?开十心笑笑:开心的时候不怄气,不开心的时候倒是真要把它宰了才算高兴。冉三春也笑了,说:你看着比我小,性情却比我活络哩!其实我不识字,那几个字是我学了好久才会画的,又弯弯绕绕,我刻在那人身上,倒是便宜了他。罢!我不在乎,是因为我要退出江湖了。
开十心闻言,好奇了起来,缠着她问原因。冉三春又喝完一坛酒,已经有些醉意,眼睛也变得朦胧起来,望着门外的车水马龙,像是在望着一片萋萋春光。开十心顺着她的目光往外看,也去寻她眼中的景象,接着便听到她难得柔情地说:我要去杀了我父亲,然后带着我娘亲回到故土。我们两个人会在那里生活一辈子,她织布,我种田打猎,我的刀不会再沾染天下任何一个人的血,世上再无冉三春,只有娘亲的阿春。语毕,她又笑了笑,道:这酒真是醉人,竟在你这个小孩面前发痴!我与你有缘,我弑父之后,这把刀便送你吧。这刀是我师父送我的,取了个很雅致的名字,叫燕衔青,我一个粗人倒从来没这么唤过,只刀来刀去地叫它,倒是埋没了。我见你也行走江湖,多把武器防身总是好的。开十心笑起来,说:我可是有两把刀呢!不过我也愿意拿了它,便叫我同你一处上路吧,到时你杀完人,刀给了我,我们便从此再不见了。我也并无父母,只想看看姐姐的娘亲是什么样。冉三春有些犹豫,但见开十心摆出一副可怜样,又不忍心拒绝,又想他一个小孩独自行走江湖,也是孤寂危险,倒不如先跟在自己身边,总归自己也能护着他,便点头应了。两人便收拾行李,直出洛阳,往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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