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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曲景明很快就给和春找到了“喜欢一个人的例子”,准确地说,是和春自己发现的。
自打军训以后,他一方面渐渐习惯了身边没有曲景明的生活,另一方面也总怕走太近了自己那点心思会被发现。为此他渐渐减少去找曲景明了,反正教室也远,从这头穿到那头去找人,怪掉他新晋老大那身价的。
所以从频率上看,他基本上一周能有一次主动跑到那边教室去,还得是有理由的。
月考前的晚自习课间,他左右计算,最近几天他只跟曲景明一起吃了一次饭,刨除那次吃饭,就只剩下每天晚自习结束例行送他回宿舍的相处时间了。真是少得可怜。于是随手操起一本数学练习册,飞快地从后门窜出去,直奔走廊另一端。
几天不见,曲景明他们班还换了座位,他眼睛瞄了一周,才发现目标。
只见曲景明靠着一张课桌站着,低头和一个女孩儿在说话,也不知道在聊什么,都很高兴的样子。那女孩儿和春认识脸,就是刚开学那会儿,说是笔被曲景明弄坏的,当时坐在曲景明后桌,后来关系好像很不错了。长得挺甜的,是很容易讨人喜欢的类型。
和春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就从她闪闪发光的眼睛里看出了歹意。于是他突然就明白喜欢一个人会是什么样子了。
无论你是笑容满面还是面无表情,看那个人的时候,眼睛里就会满溢藏不住的渴望。他没有见过自己看曲景明的样子,从来不知道这种亮光和贪婪。现在从别人眼看到,立即种心惊肉跳的感觉,心里忐忑发慌,抬腿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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