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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曲景明自己没有去看的协议后半部分内容,和容还是上楼来跟他过了一遍,于是他发现,他爹曲洋还有第三部分意思:等孩子年满十六岁,要再来把人接走,届时和家不得施加任何干涉。
他以自己小学五年级的语文能力,品味了一下这句话,体会不是很舒服。这到底是曲洋自信,认为到时候儿子肯定愿意跟自己走呢,还是根本就没把儿子的意愿当回事儿,只凭自己心意,说带走就带走?咂摸来咂摸去,觉得哪样都挺让人窝火的。
和容说:“你可以思考清楚了再告诉我,签不签这个,我看你的意思。”
曲景明皱着眉头一副沉思的样子,一看就是半句话在肚子里来回滚,真是看着都累得慌……和春忒烦他这样的,他一捋情况,拍桌问他姐:“那到底能怎么选?每个选项都有什么好处和坏处?我们得选代价最小、好处最大的那个!”
这几句话都是和永联做一桩生意时经常自问的,和春耳濡目染、适当运用,也算处事技能了。
和容听了这话,惊讶于他思路条理竟如此清晰之余,还由衷有种“熊孩子长大了”的欣慰。
“有三个选择。第一个,明明现在就跟他爸爸走,他爸会给咱们一大笔钱,算是过去的抚养费;第二个,明明留下,他爸也会给这笔钱,将来还会按季度再给,直到明明十六岁。第三个……”和容望向曲景明,露出一点玩味的笑意,语气调侃,“不要他的臭钱,去他的破协议,明明就留在咱们家,什么时候都跟咱们是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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