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雷伊(To Rain)。”“敬暴雨(To the rainstorm)。”
请慎重阅读:血腥场面描写
-----正文-----
“雷伊,”劳伦斯说,“我们应该把杜伦杀掉。”
我说:“好的。”
其实我看杜伦不爽很久了。我对他着实没什么好印象。就像他并不喜欢我一样,我也不喜欢他。那时候据我的调查,这位编辑和他的大作家关系很好,一想到华尔纳·艾斯萨克有可能就是劳伦斯,而且我的妄想症就又要犯了。怪不得该隐会一怒之下杀死亲兄弟亚伯,嫉妒真是可怕的力量。
劳伦斯其实也看他很不爽。多年前,他刚进入写作这一行时,遇到的第一个编辑就是杜伦。杜伦这个人没什么边界感,甚至对劳伦斯有种父权式的控制欲,那天在俱乐部,要不是他擅自进劳伦斯的房间,我就不会差点以为自己找错了人。猛兽都非常厌恶别人进入自己的领地,除非是猎物。
杜伦还一直在对劳伦斯的写作风格施加影响。除了那部处女作,劳伦斯之后的作品都被杜伦评价为“像一部无声黑白电影”,尽管逻辑完美、故事跌宕,但没法像最初那样,给人直击灵魂的恐惧。这种评价对劳伦斯来说非常残忍,反社会人格眼里的世界就是这样的,无光、无色、无声、无趣。再说了,他连恐惧都没有,更别说“直击灵魂的恐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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