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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鸡到底被许峰保了下来,三年后落入了黄鼠狼的肚子,他看着一地带血的鸡毛,后悔当初没没听林恪的话,早点儿宰了它炖汤。
林恪则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了一句“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队长又换了一番,上来个新青年,听说是大学生。上任第一件事儿就是抱着只老母鸡敲开了许峰家的门,“哥,乡亲们想把学校再办起来 。”
新青年把鸡扔进围栏,母鸡扑腾了两下,完美落地,踱着步子审视自己的新领地。
“我都多少年没拿笔了,干不了啦。”许峰顺手撒了把谷康,看着母鸡一点儿一点儿吃了个干净,摇头晃脑地接着巡视,时不时振翅飞个一米。
新青年笑着挠了挠后脑勺,“害,就是教孩子们识个字,不是文盲就成,我也会去。”
许峰回头看了看这个新队长,人家说又不能叫队长了,得叫支书。小伙子还穿着蓝色衣裳,边角洗得发白。
“那成,咱啥时候上课?”
“哎呦,越早越好啊,屋子都给你收拾出来了,哥,要不然就明天?”支书紧张得一个劲儿挠后脑勺,笑得见牙不见眼。
许峰总担心这小伙子把自己挠秃了,成为下一个林恪,他答应了下来,第二天上岗。
送走支书,许峰随即就从柜子里刨出了那本牛皮书。他的父亲当年没有教材,就自己编了一本, 如今多年过去了,只有边角微卷,称得上是保存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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