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卷风,能打又有手腕,同时非常有爱心,专门捡流浪的小动物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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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卷风实在是一个心有猛虎细嗅蔷薇的人。本体是个能打的黑道大佬,鼎盛时期是战力第一,缔造过传奇所以即使年老也无人敢上前挑战。跟秋哥是拜把子的兄弟,让他咬谁他咬谁。同时又非常有爱心,专把流浪猫狗捡回家,相当口嫌体正直。家里乱七八糟叽叽喳喳的全是被收养的小动物,龙卷风说,没办法,城寨里就没有不麻烦的玩意儿,难道放着不管吗。
城寨这么大,全凭龙卷风管着。铁血手腕说一不二,同时对养小动物颇有心得,信一陈洛军一个个油光水滑的,十二少才多大呀,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庙街Tiger哥头马。信一跟十二少,一度是被最看好的接班人,前途无限。
龙卷风,你到底是怎么养的,我真的请问。信一,一个城寨小混混,硬是被养成了爱美的小漂亮,露胸口露锁骨的衬衫一穿撞色领带一打,腰间挎着精巧的链子, 跟外面的富家公子有什么两样。裤子也是最流行的款式,特地买大一码。裤管空荡荡的,踢腿起来特别好看。信一本来就瘦,腰带拉到最紧了,都只能勉强系住。龙卷风也不管他。对龙卷风来说,只要是在他能掌控的范围内,信一做什么都是对的,也确实足够漂亮。
信一做错了,那又有什么关系?龙卷风有的是办法帮这个漂亮的小家伙摆平。他没有想过也不会去想“为什么”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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