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9年,18岁的阿不思·邓布利多提着行李从戈德里克山谷只身前往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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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9年,18岁的阿不思·邓布利多提着行李从戈德里克山谷只身前往伦敦。他趴在窗口,望着家乡变成愈来愈小的一个黑点,然后逐渐消失在视野里。铁轨一节一节在他面前延展开来,就像一条隐秘的线,那一头拴在戈德里克,这一头握在阿不思手里,一寸一寸记录着他离乡的距离,也昭示着他即将变成客居的异乡人。
伦敦总是多雾的,这对于年轻的淑女绅士来说可不是很友好,他们一身的欢愉与雀跃需要在阳光下释放,他们的青春要伴着圆舞曲漾出漂亮的波纹,而不是在雾霭的天气里,蜗居在死气沉沉的图书馆啃大部头书。
但是阿不思却相反,他喜欢雾天。
当然,不止是因为在这样的天气里他不用从研究课题里抽身去参加“有益”的聚会,即使这一点足够具有魅力。因为只有在这个时候,异乡才和故乡有些许相似,他仿佛又回到了浓雾化不开的戈德里克山谷。
每当伦敦雾气缭绕的时候,阿不思总会拉开紧闭的窗帘,拨开堆砌成山的书籍,在窗边静静地走神。对,就是走神。平日里阿不思总把自己的头脑塞得满满当当,制定的计划一条接一条。他是拉满发条的机器,没有片刻闲暇,或者说,他不允许自己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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