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艳梅骂人,果真是连珠炮一样。
她根本不在乎今天是女儿的婚礼,叭叭叭,口沫横飞,骂得庄兰馨毫无招架之力。
庄兰馨作为情妇,本来就是底气不足,节节后退,只能暗示女儿和其他合伙人一起上。
所谓合伙人,就是宋秀岭的情人和私生子女。
罪魁祸首宋明月巧舌如簧,说服他们原谅自己,继而同仇敌忾,连四岁的私生子都抱来博可怜,他是小孩子,需要足够的金钱来供应良好的教育。
以前凭儿子赚生活费,博恩宠,现在都把未成年的儿女视为烫手山芋。
年轻未生育的小情人早就另外找了金主,年轻已生育的就没那么容易了,特别有钱的富豪什么样的干净情人找不到,找她们这些当过别人情妇的?钱不是很多又想包养他们的中产男人则是谁也不愿意多养一个拖油瓶,还是宋秀峰仇人宋秀岭的种。
当妈的倒是想把未成年孩子扔到宋家然后一走了之,可惜吴艳梅早有预料,死死地扼制住了她们的咽喉,威胁她们敢这么做的话,立刻就把孩子送到她们父母手里,让她们家乡的父老乡亲都知道她们在外面给人当情妇,然后臭名昭著,一家子都抬不起头。
按照法律,监护人先是父母,接着是祖父母,最后才是兄姐。
开玩笑,扔到宋家,扔给她儿子女儿,扔给宋秀岭前妻的儿子吗?不够恶心人的。
吴艳梅之精明果断,远非这帮人可及,而且她还心黑手狠,否则那么多人也不会汲汲营营二十余年,都没有一个人可以取代吴艳梅当上宋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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