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的半个月,於瑞秋都没有出远门。
除了拿银子去里正家拿回房产的红白契外,还和胡娘子,黄水儿专程上山采了一回樱桃与枇杷。
於瑞秋用多余的樱桃做了樱桃酱,整整两小坛,还用枇杷做了枇杷酒,有三大坛。
於瑞秋原来并不懂得做这些的,但是奈何这娃是个小说迷,在大学和工作的时候把大量的时间都浪费在看小说上,看到文中有美食的时候都会度娘一番,然后自己试验,久而久之,厨艺也有所见涨,最明显的特征是,於瑞秋是岭南人,平常爱吃粉,面很少吃,但是穿过来后,很快就会用面做主食,这除了原主的记忆作用外,还有於瑞秋上辈子乱“涂鸦的”结果。
这半个月来,於瑞秋每天早上去都会在菜园子里忙活一阵,除了种下上次赶集买到的种子外,还给菜地施肥、捉虫,浇水。
捉虫是於安然每天早晨必做的工作。虽然菜园子里种有嘉草、莽草,也撒有石灰,但是效果却没有农药佳。所以於安然每天早上都会和於瑞秋一起捉虫。
翻开菜叶,寻找虫子,然后用筷子把虫子夹到罐子里,拿去喂鸡。
於安然刚开始的时候对这菜虫子很好奇,总是自己用手捉。拿起胖胖的小青虫放在自己柔柔嫩嫩的小掌心,咯咯笑,还会邀功,每捉到一条虫子,都会喊道:“娘,我又抓到虫子了。”於瑞秋提醒他几遍要用筷子抓,然而第二天他还是用手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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