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
连忆晨皱眉坐在椅子里,眼睛红红,紧要唇瓣的模样,看着就令人心疼。御兆锡蹲在她的身前,先用冷水将她烫到的地方降温后,又从医药箱里找到药膏,小心翼翼涂在她红肿的地方。
幸好她这里东西比较齐全,要不然他就要抱着她去县上的医院包扎了。
“还疼吗?”御兆锡低着头,薄唇不时朝着她的红肿处吹气,用来缓解她的不适感。
连忆晨撇撇嘴,委屈的点头,“疼。”
以前人们都说十指连心,今天她可是确实体会到那种感觉。别看手背上的伤口并不算严重,可每动一下,手指的红肿都牵扯到心尖。
“涂上药膏会好的。”御兆锡托着她的手背仔细看,好在烫伤程度尚浅,用药以后,应该很快就能见效。
眼角余光瞥见他无名指中有一块印记,连忆晨一把抓住他的手拿到眼前使劲看了看,“这个疤怎么来的?”
御兆锡缩了缩手,可她拽的更紧。他敛下眉,语气很平静,“不小心烫的。”
“烫伤?”连忆晨沉下脸,逼问道:“烫伤怎么会留疤?很严重吗?”
看他手指伤痕的面积,应该也不会太严重。那就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他没有好好处理伤口,所以才会留下这道印记。
虽然疤痕并不明显,但落在他修长白皙的指间,连忆晨还是感觉很难受。
“这道疤很美吧?”面前的男人忽然笑着开口,连忆晨一怔,继而笑出声。这个男人果然难怪本性,都已经这样了,还在想着美不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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