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重骑着高头大马,身上紫色的袍服又轻又软,透亮极了,趁得他眉眼疏阔,相貌清隽。
左怀身上又是水又是泥,脸上因为赶路曝晒黑了一圈,还带着一点红肿。
两个人的模样一对比,那真是天差地别,让人都没眼看。
路重显然很高兴,大笑道:“他乡遇故知,难得难得,走,请你喝酒。”
左怀:“……”
对了,这货确实是一早来了南安城。
“难为你在这等荒僻之地,居然还过得不坏?”左怀有点不是滋味地哼了哼。
不知道为什么,他今天就觉得自己在小伙伴面前有点丢面子。
以前在京城,他左怀才是场面上的人物,身份比他高的,学问没他好,学问比他好的,没他年轻,没他俊美,样样都不差的,也没他讨女孩子欢心。
就说这路重,论身份,两个人相差不大,路重论起来是陛下的娘家人,就算身份比他高一点好了,可他不大喜欢读书,到是会画两笔画,也有人夸赞他说,有名士风范。
但那都是小人拍马的说法,哪里及得上自己这正经科举出身的探花郎!
若是比一比受女郎欢迎的程度,整个京城年轻一代的贵公子,能胜得过他的寥寥无几,至于路重,暗恋一姑娘七年,还让人家入了他大哥的怀抱,切!
左怀一路腹诽,嘴角抽抽地与路重见过礼,这才举目远眺,神情略有些凝重。
南安城临水而建,本来是很繁华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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