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辰曜说了,反正是不回去,一两日同十数日并没有什么差别。但清漓左想右想还是觉得,自己应当有那个自知之明,哪怕她现在已经将辰曜拖下水了,但却不能越拖越深。
所以不管做任何事,能快一点还是要快一点的。
抬脚走到了桌边,她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嗅着萦绕在鼻间的茶香,方才梦里的那把菜刀突然又浮现在了眼前。
“……”
那些久远的事情突然从记忆深处被翻了出来,带着浓重的灰尘呼啸着涌现在眼前。清漓放下了茶盏,抬手揉了揉额角,唇边勾起一抹无奈的笑来:“原来……我是忘了这个啊。”
想起之前还在招摇山的时候,她同辰曜提及多年前所见的那座孤坟与枯骨,他曾说她是忘了什么。当时清漓并未细想,如今却是明白了他所说的是什么。看来有些事情终归是要身临其境才记得起来啊。
想当年她拉着辰曜一起下山凑这乞巧节的热闹,却没承想凑了个更大的热闹——碰上了劫色。
其实若是普通的劫色倒也没什么,关键这劫色的人是个女的。
原本清漓都已经做好了被保护的准备,结果却成了保护人的那个。
这个人叫孟贱,是个疯子,据说是因为她娘觉得贱名好养活,于是便干干脆脆地给她起了个“贱”名。
她平日里没什么事,唯一的爱好便是强抢民男,但可惜身手不怎么好,几乎每一次都被打得鼻青脸肿。可尽管如此她也没有放弃,仍旧在强抢民男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清漓以为,这一点坚定不移的决心还是很值得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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