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完颜启明身侧的小厮,是伺候了他多年的人,更是他的暗卫。
这些年他手上不知沾了多少鲜血,更明白这世上的人若有贪念,那是比鬼怪还要恐怖的存在。
他该怎么形容这从地牢里爬出来的人?
她浑身的衣衫没有一块好的,皮肤上黑色的痕迹,是血迹风干后留下的印子。那双修长纤细的手,能让人猜出来,眼前这个肮脏不堪宛若乞丐的人,也曾是个身姿纤秀的少女。
她抬起头,目光和小厮相接。
即使他见习惯了血腥,却依旧被女子的眼神,吓的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
她的眼神冰冷,宛若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大人。”她许是很久没说话了,声音嘶哑难听,“带我走。”
“我想活下去,我想杀了他们——”
完颜启明在京城的时候,受了故人之托,也曾远远的看过钟明玉几次。
那时少女穿着颜色鲜亮的衣裙,骑马奔在小径上,声音仿若银铃。
她怎么那么开心?像是这世上最无忧无虑的存在,听着便让人觉得心情愉悦。
可眼前的人——
她死死的抓着他轮椅的轮子,眼神里全是憎恨和不甘。
从前被修的整齐的指甲,早就被石壁磨平,十指血肉模糊。
她像是不怕疼一样,膝下的碎石把她的膝盖又刺破了,她却丝毫未曾察觉。
“你带我走吧。”少女声音坚定的说,“我得活着。”
他不忍多看眼前的少女一眼,他暗暗的叹了一口气,抬起手脱下大氅给她披上,对身边的人说,“带上她,我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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