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做了一晚上令人极度不适的梦,心情糟糕透顶,倒头又睡,坚持了六年的早饭也第一回断更了,这就直接导致路和平起床没饭吃。
俗话说得好,不吃早餐的青春才叫做青春。
按时吃早饭那是老年人才干的事,正值青春壮年有用不完活力转而脱离轨道策马奔腾的年轻人是不屑于吃早餐的,那与逼格不符。
爱我吗?
那就戒掉早饭,陪我在埋葬青春的温床里地老天荒吧。
欧耶!
emmm……
大多数单身汉都是随意的,好吧其实是懒,路和平无父无母,在结婚前也过得很随意。
不吃早饭什么的很正常。
婚后,有李慧的照顾,他也开始吃早饭了。
养尊处优是种习惯。
他今早依旧睡到自然醒,起床,刷牙洗脸抹点摩丝再抖点托人从莲花港带回来的古龙水,恩,听说这是成功人士才喷的,喷一喷,更成功。
看眼镜子,不错,今天也是一个帅气的男人。
迷倒众生……那是不可能的。
做完这一切,他就坐到饭桌前看报纸了。
许久……
肚子饿得咕咕叫,皱眉看了眼厨房,从一大早就有的那股违和感越发强烈,到底……是什么?
仿佛,他忘了什么。
好一会儿,路和平才想起,是太安静了。
是。
李慧平时总是很早起来煮饭,因为怕吵到他睡觉,一直很贴心的把厨房门关上,切菜也很轻。
今天,太安静了。
就像是厨房里根本没人,不,到这个点,饭一般已经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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