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是赶集的日子,方萍英和罗志勇一大早就起来了。
去镇上卖东西得赶早,不然占不到好摊位。
因为罗志勇腿不方便,方家其他人也都没起来,就算都起来了,估计也没人会愿意帮方萍英的忙。
方萍英还是带罗红兰一起去的镇上卖东西。
两人用篮子将那些山楂酱和山楂糕都装好,然后从家里拿了一杆小秤带着。
去到镇上的时候,已经有好些长期在镇上卖东西的人占好了摊位。
这时候政府为了增加收入,赶集那日在镇上的马路两旁都支了那种木架子做的摊位,等到上午十点过后,政府的人便来收摊位费,一个摊位五毛钱,不管有没有卖出东西都得给。
当然有许多人为了省下这五毛钱,便会自己在地上垫块布,直接便将东西放在地上卖,要是有人来收摊位费,他们随时可以带着东西跑。
反正政府的人要是瞧见有人摆摊,只要你在马路边摆,就算没占他们的摊位,一样要给钱。
方萍英想着自己这是卖的吃食类,放地上瞧着也不太上档次,还是去找了个小些的摊位摆放自己的东西,也不差这五毛钱。
在方萍英他们隔壁摆摊的是个三十来岁的妇女,她摊子上摆的一些小布鞋,小肚兜,小衣裳啥的。
她瞧着方萍英她们摆出来的东西色片极好看,不由的笑着问,“姑娘,你们卖的啥东西呢,这模样倒是好看。”
方萍英拿着东西一样样给她介绍,“大姐,这是山楂酱,这是山楂糕,大姐你要尝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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