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长案,案上放着一把刀。
那是金雁尘的刀。
是他在晋升上君之位后,斥重资为自己打造的第一把真正属于自己的刀,多年来随身携带,不曾离过。
刀身是玄铁打造,沉沉黝黑,仿佛再灿烂的光芒照上去都会被吞噬。只有刀刃处一线青霜,显示着它的锋利与劲锐。
这把刀,现在属于穆典可。
金雁尘的一切——他的刀,他的地位、财富,还有他身上背负的不知何日能雪的苦恨深仇,现在全由穆典可承继。
她拿刀的样子,让常千佛眼中如有火在烧。
“明天,我就要扶棺去川南了。”
穆典可垂着眼,苍白的指尖自刀背上滑过,声调平板而低缓,像一根单弦,奏不出抚琴人的欢喜和悲愁:
“川南散落着不少进山避难的金家旧属。徐攸南的意思是,我姓氏不好,要收拢这些人,要…冥婚。”
“砰——”
骤然一声巨响,横在两人之间的桌案被掀飞了去。桌腿撞到墙上,又遭反弹射回来,直直地冲着穆典可去了。最后却是打在常千佛身上。
穆典可被常千佛扑在地上,手里的刀被他狠狠夺下,破窗掷出。
鬼若和鬼相两人一直守在门外面,闻声冲入,被穆典可反手一个蒲团砸过去,厉声喝退:“出去!”
她连反抗一丝一毫也不曾,身上的麻布丧服被常千佛毫不费力地扯下。
羊脂肌肤果露在外,没有让他眼里的火苗烧得更旺,却生生逼出了他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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