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睿想了一夜,终于有了办法,让三弟李雄留下来。
第二天吃过早饭,李祥华带着妹妹李雪,弟弟李祥瑞,邀请堂妹李暮晴,鸳鸯和天生一起去荣华街品尝天香酒楼的名菜。
他们笑着点头,来了一个地方总要到处玩玩麻,要不然多不划算。
路上鸳鸯,李暮晴,李雪,一辆车,男的一辆。
李雪作为东道主也不知道聊些什么?听着窗外吆喝的声音,不由说起了这条街,一些特产。
“王婆家的豆腐最好吃,鲜,嫩,且做工精致,不马虎,小时候我最喜欢吃那个,一个月最少要买二十回。”
“李老三家的首饰最贵,设计最富贵,豪华,背靠着大官,没人敢惹他家。”
“张家的首饰最好看,最精致,都是他的女儿喜欢设计的,市井流言说他多生庶女就为了捞钱。……”
鸳鸯听到李雪说到富贵街的玉家做的野味最好吃,有些皱眉。
她没有灵智时,也被人捕捉过,只是她机灵跑了。
有时也迷糊,她们活着,就是为了长大人类捉来吃的吗?或者整天找吃的,找到没命的那天。
直到变成人才发现,还有另一条路,吃野物的人太多了,她只能保证自己不吃,那种己经开启了思想,带有智力的东西。
别人她管不了那么多,如果有幸碰上了,那是缘分,肯定要救的。
李暮晴对野物没多大兴趣,从小到大吃到肚子里的的数不清,哪会嘴馋。听到富贵街,眼睛一亮笑道:“名字就叫富贵街,难道那条街,都是住的富贵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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