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突突的拖拉机在前面开路,后面跟着热合曼的十几匹骆驼,悠悠闲闲的在沙漠里拉开长队。
骆驼是热合曼的宝贝疙瘩,他舍不得让骆驼驼东西,所以专门买了一辆拖拉机,就是为了在沙漠里行走能有一个拉东西的。
然而陈燕归死皮赖脸的非要骑骆驼。
“这骆驼不能给你骑,你太重了,会把我的骆驼压坏的。”热合曼死死的把缰绳拉在自己的手里,坚决不给眼前这个大秃头任何机会。
“你这人也太小气了吧?我撑死一百六十来斤,你的骆驼不会压死的!”
本来就宝贝骆驼的热合曼在一听陈燕归的体重当即摇头,摆出一副誓死不从的态度:“一百六十斤!还不重!”
“哎?你这个人别看不起我们胖子哇,况且我这不是胖我这只是壮!”
任凭陈燕归各种说辞,热合曼就是拽紧缰绳死活不给他骑。
以至于最后妥协成了让陆归途骑骆驼。
然而热合曼的宝贝骆驼比热合曼的反应还要激烈。
它们誓死不给陆归途骑,甚至发出受惊般的叫声。
陆归途尴尬的用手撸了一把头发,应该是她身上的味道和气息不太对,所以才让骆驼们受了惊吓。
毕竟动物们对危险的东西都比较敏感。
“还要走多久。”骑在骆驼上的荣雅看着五六点依旧高悬日空的烈日问道。
“等太阳落山,大概是九十点我们就能到了。”热哈曼的声音在突突突的拖拉机声中被压的老长:“通古斯村,拉玛干里头最原始的村落,到时候请你们到村子里的篝火前喝甜滋滋的葡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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