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觉得留着这些混混还有点用:把旧街里面弄的乌烟瘴气,免得那些恋家的老头老太太有事没事往里面钻。
现在既然他们已经没用了,那就直接按在那个女人头上。
就说是这几个人是经抢救无效死亡,如此一来将所有麻烦都解决了。
不过对于这种竟然敢破坏“规矩”,把他们暴露出来的人,就应该给他们个教训,杀鸡儆猴。
要不然以后那些人一旦出了啥事,岂不是分分钟就把他们都出卖了?
四个混混记得自己被送到医院后,医生护士便把他们弄上手术台。
打了麻醉药,准备给他们把断掉的手脚筋接上呢。
怎么迷迷糊糊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竟然被丢进一个充满蛆虫鼠蚁的肮脏的地下室?!
他们都是在“江湖”上混的,这样的手段以前也经常用来折磨那些违背他们“意志”的人。
或者是折磨那些“不听话”的女人,怎会不知道这种任其自生自灭的厉害,要不是被虫蚁老鼠咬死,要么是饿死。
他们现在的情况更惨,手脚都不能动弹,只能在这里等死。
他们首先想到的是是不是自己之前做的事爆出来了,要把他们当替罪羊。
好吧,他们犯的那些事,都不用帮别人替了,拉去枪毙都能射成蜂窝眼。
他们在地上蠕动身体,爬向那个那两个将他们丢进来的汉子,“大哥,行行好,你总的告诉我们究竟是怎么回事吧?我们哥儿几个从没有做出违反了规矩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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