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个屁!”
汤与非直接就爆了粗口。
“天恩不能给沐天晴捐骨髓,绝对的不能捐,她怎么可能给别人捐?”
她那么辛苦的养着那个孩子,为了那孩子,熬了无数种的汤,她自己也是整整喝了两个月的汤,喝的都是想要吐了,可是最后还是在喝着。
他们要让她捐骨髓,让一个孕妇捐骨髓,他们还能再是无耻一些,还能再是没有人性一些吗?
“只是捐个骨髓,没事的,”宋元越越是感觉汤与非有些太紧张了,“据我说知,沐天恩都是给沐天晴捐了不少次了,不也是没有事,而且以着凌泽的性子,不捐那也是不行的。”
凌泽就算将人给打晕了,绑也都是要绑在手术台上。
为了沐天晴,凌泽根本就是六亲不认的,可是他就真的不明白,凌泽就真的爱沐天晴那个女人吗,可是为什么他只是看到,凌泽对她的不泽手段,却是没有感觉有多爱的?
所以说,有时人犯了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为了一种执念犯了错,还是死不悔改。
汤与非气的直接就踩了宋元越一脚,被跟高鞋的钉子鞋跟踩上一下,谁来试下,到底有多疼的?
如果不是宋元越的脚上还穿着一双皮鞋,可能这双脚早就已经被踩出一个血洞来了。
所以说高跟鞋这种东西,实在是太过可怕了,这到底是谁给女人发明了这样的一种东西?平日里不但可以用来穿,还可以用来踩人,要是一个不顺心了,直接就这么一脚下去,谁受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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