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一早,凌夏就跟随法外社一众成员,坐大巴车到城郊的一处社区,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和免费咨询。
因为她资历尚浅,是第一次跟团活动,大一也没怎么开展专业课,所以凌夏更多地就是在打杂、跑腿,或是跟在苏汝闻屁股后面当个小跟班。他们在社区的物业门口支起了三顶帐篷,在长桌上摆放了一摞一摞的法律基础知识资料。黄予泽身为社长,先拿着大喇叭扩音器进行了一番宣讲。随后,便是社区居民自由咨询的时间。
苏汝闻凭借副社长的身份和自身过硬的法律素养,独自拥有一顶帐篷。凌夏作为他的助手,也跟着坐在帐篷下面,不用享受毒辣的日头洗礼。为此,她颇为感触,这真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姨此时正坐在苏汝闻对面,滔滔不绝地讲述她的案例:“哎呀,当初俺们借给他钱的时候,因为都是熟人,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少长了个心眼,也没让他打欠条按手印。现在可好了,他翻脸不认账,也不接俺电话,更找不着人。俺们借给他的钱,有一部分也是找旁人借的,可不能就让俺们承担了吧?后生,你说这事得怎么办?要是去打官司,俺们能赢不?”
她口音挺重,情绪也激动。语速加快的时候,还会有口水喷溅而出。大概因为是个法盲,问的问题也都十分浅露。一个问题来回重复,让人十分无奈。凌夏都担心,凭着苏汝闻冰冷傲慢的性格,下一刻会不会就拍案而起,愤然离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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