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凌夏开始在学习之余的闲暇里,苦思又冥想,最终想出了一个办法——给楚炀写信。当然,她不会在信中暴露身份,只当自己是个热心肠的陌生人。因为寒假补习班做过同桌,楚炀认识凌夏的字。但有一点他不知道,凌夏左手也会写字,而且字迹和右手完全不同。
初中的时候,大家往往都比较无聊,总幻想自己有什么超能力。凌夏那时的同桌是左撇子,小时候握笔习惯性用左手,后来生生被家里人改了过来。他练就了两手写字的能力,让凌夏十分羡慕。于是凌夏向同桌学习,也用左手练字。开始的时候写的其丑无比,后来同桌就让她尝试用左手写“美工字”,笔画稍微夸张些也没事。就这样,凌夏练就了右手正楷,左手美工字的本事。不过那个时候她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一时兴起练就的技能,有朝一日竟然会用来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这的确不是什么高明的办法,但凌夏还是想通过这种方式,给楚炀加油鼓劲,排忧解难,哪怕楚炀只是看看打发时间也是好的。
“尽人事,听天命吧。”凌夏辗转反侧了半宿,还是睡不着,干脆起来打着小台灯,左手握着笔准备写信,还自我安慰,“我没有插手楚炀的事,只是好歹认识一场,不忍心看他消沉罢了……”
于是,不忍心的她,足足写满了三页信纸,凌晨三点才重新爬回床上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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