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球在洞穴里东飞飞,西飞飞,上下飘忽,像个小孩在寻找躲猫猫的最佳地点。
太稚气了。
白幼薇有种儿戏感。
上次的兔头人虽然也让她觉得像场闹剧,但兔头人至少够沉稳、够冷静,言行举止带着一种程序指令的刻板印象,仿佛照章办事,没有一句多余的废话,也没有流露出任何情绪。
可眼前这个金球是怎么回事?
事关生死的局面,冒出这么个玩意,还真是让人不快。
身边的沈墨低声与她交谈:“听上去似乎不难,只要有一个人找到球,就能结束游戏。但是刚才在路上,玩偶的数量不少。”
也就是说,那些人全部在这个游戏里丧命。
既然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游戏,为什么会死那么多人?
白幼薇不以为然的撇了下嘴,“跟兔子赛跑,听上去也不难。”
最后不也一样死了很多人?
沈墨沉默片刻,问她:“兔子能用吗?”
白幼微闻言看他一眼,没有立即回答。她手里不轻不重的揉着毛绒兔的耳朵,每用力一次,泥水就会淅淅沥沥往下滴。
“我可不敢用。”她小声道。
暂不提兔子体内的电量够不够,只看现在充满泥水的环境,她就不敢用。谁能保证一道闪电劈下去,会不会把全场玩家都烤焦?
旁人死活她不管,但是沈墨得活着。
沈墨见状没再多说,只低声交代她:“发令枪拿好。”
白幼薇乖觉的“哦”了一声。
其实发令枪在这种地方也发挥不出作用,不过聊胜于无,好歹是个依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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