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太惨了。
……
吃了饭时间已经不早了,在家里闷了好久没有出来,正好在外面散散步消消食,这也倒真是极致的享受了。
来来往往遇到相熟的人都会主动上前来打招呼。
“恭喜老板娘,恭喜老板”。
偶尔他们也会附和几句,“同喜同喜”。
天气转暖,即使到了夜晚,秋水镇每一条街上都是灯火通明,人来人往,相熟的人个子打着招呼,街边的小贩卖力的招揽着客人。
秋水镇地处个商队必经之地,各色人群来来往往,各地各种习俗在这里依稀都可以看见影子,民风也是比较开放的。
每当天气转暖,夜晚男男女女聚在镇子中央的那条小河边放花灯。
据说是命中注定的一对恋人,不管你是在这条河的什么地方放的河灯,到了最后,这两盏河灯都会相遇。
一同熄灭,一同沉入河底。
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不信奉鬼神之说的人,偌晨曦对这种事情真的是嗤之以鼻的。
人家不过就是一条普普通通的小河流而已,莫名其妙的被你们赋予这个功能也就算了,你们竟然还往河里放灯?
难道不觉着污染环境啊!
小小的一条河,早已不堪重负。
你们竟然还在河里放灯?
难道你们的良心就不痛吗?
然而此时……
“我想要那只兔子灯”。
刘墨泽手里正拎着一只兔子灯,对偌晨曦扬了扬手,“是这只吗”?
“哎呀,不是那只,我要的是兔子旁边有一朵小葵花的那只”,这男人怎么这么笨啊,都已经指了三遍了,怎么还是没有拿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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