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北城拿起筷子,把鸡骨头,夹到自己碗里。他想让赵芸初多吃一些肉。
赵芸初发觉后,就往他碗里夹了好几筷子肉,“你把骨头都夹走了,我吃什么?
我最喜欢啃骨头了。
骨头上的肉最好吃,你不许跟我抢。”
“嗯。”勒北城妥协了,心里琢磨着,如果这一只野鸡不够他们吃。那明天就多抓一只,反正山上野鸡也多,刚刚春天野鸡都喜欢出来觅食。
勒北城吃了一块鸡肉眼前一亮,他没有想到这么随意煮出来的饭,居然会那么好吃。
鸡肉非常的入味,里面带着一丝丝辣味,吃了一口米饭,米饭融入鸡汤的味道,特别的鲜美。
赵芸初真的没有想客气,因为煮的真的很多,埋头苦吃,一直吃了三碗。才感觉肚子终于有点底了,吃饭速度慢了下来。
“勒北城山上野鸡多吗?”
“刚刚春天,野鸡都出来觅食,所以山上挺多。
你问这个做什么?
我跟你说清楚,你要想上山必须过几天天气暖和了。”
“知道想上山还得缓几天,我就是想知道野鸡的消息。
一只野鸡还有兔子,能换多少东西?”
勒北城一愣,想了一下说:“这我还真不知道,已经好多年,没有在村子里居住了。
粮食和生活用品应该都能换一些。
咱们村子地势偏僻,交通特别的不方便。
想要走出大山,我步行最少两天。
要是一般人,最少也得三天三夜。
所以大家打了猎物,一般就是自己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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