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表姑突然觉得脑仁疼,想要说不进店了,看看周围人围观的眼神,到了嘴边的话就又咽到了肚子里。这会儿扭头走了,只会让人说是做贼心虚。
跨进门槛,明昭扭头看了一眼,那个男人已经走了,她的小脸吧嗒就垮了下来。
这跟她想的不一样啊,那个被自己挑中的男人不该去而复返,接着刚才的戏码对她不依不饶吗?
还是说那人就是个榆木脑袋?真是白浪费她的心头血了。
刚刚闹得这一出,最终的目的也不过是为了把帕子递到那人手中。帕子上是自己咬破手指写下的“救我”两个字。
那个三当家对她的提防的这么厉害,自然不会给她找到纸笔的机会,哪怕她只有六岁,可毕竟是跟着徐文兴那个文人长大的,会识字也挺正常。
但她认为,用血写字要比用墨写字更能表达她所处环境的凶险,应该更能打动人心才对。
那个人怎么就无动于衷了呢?莫不是自己看人的眼神有问题?
铺子虽然开在镇上,但玉器的标价都不低,而且还是有客人的。靠窗子的茶几旁,就坐了一个穿着讲究的中年人。只是看着脾气不太好,冷硬的脸上一片肃杀。
明昭只看了一眼,就赶紧收回了视线。心里暗暗奇怪,以她的判断,玉石这种奢侈品是不适合在小地方贩售的,就该开到府城乃至京城那种大城市,而且还必须在最繁华的街道。所以,最初她认为这范家的当家人肯定是个不懂得做生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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