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启川把自己磕得眼冒金星。
他一屁股坐在地砖上,缓了好一阵,才摇摇晃晃爬起身来。
走到桌边,火折子点了灯。
漆黑的屋子一下子亮堂了许多。
方启川拿帕子沾了些水,把地砖上那些血痕给擦了,这才在书案后坐下。
取了块铜镜,方启川凑到跟前,眯着眼观察自己的伤势。
手指按上去,痛得他龇牙咧嘴,一个劲儿地倒吸冷气。
可不得不说,效果看着还是很不错的。
虽说是弄虚作假,但他自认心诚,谁为了伤得惨些,跟他似的,每天往地上磕脑袋?
方启川哼哼了两声。
古话说得对,有失才有得。
人呐,关键时候要豁得出去,否则,满盘皆输。
眼下就是那最要紧的时候了。
葛胥贪墨,自己这个上峰,最后是罚薪、降职还是罢官,全看他近期的发挥了。
至于砍头嘛……
他脑门子上的伤都这么惨了,只要不生大变故,有四公子这座靠山,他应是死不了的。
思及此处,方启川拿起了书案上的笔筒,翻过来,最底下有个小暗孔,轻轻一拍,其中掉出来一只小竹筒。
这竹筒是傍晚时送到的。
温姑娘让黑猫儿跑腿,竹筒就系在它的脖子上,猫儿毛厚,竹筒又小,不仔细寻还发现不了。
里头的内容,方启川当时匆匆看了两眼就收了起来。
现在,他重新拿出来看。
温宴给他的消息并不复杂。
“那日,大汉给方大人看的簪子,真的是你经手的那一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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