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奚庭出生于衣食无忧的县城家庭,父母都是干部。
他相貌俊朗,饱读诗书,家庭条件又不错,因此自我感觉良好。
他自认为人生中唯一的败笔,就是那老掉牙了的娃娃亲,女方还刁蛮凶悍。
幸运的是,他好说歹说终于使父母同意退掉这门亲事,不幸的是,机缘巧合之下,他竟然来到了聚宝村。
沈奚庭对于聚宝村的第一印象,就是贫穷落后,还残留有封建,但随着他在这里的长时间居住,他好像爱上了这个地方。
这里的人淳朴热情,甚至于给了他家的感觉,孩子顽皮好动,但对知识充满了渴望。
更难得的是,他对一位姑娘一见钟情了。
初见,她清理着院落的杂草,站在花丛里,好像与花融为一体。
她勤劳朴实、寡言少语,却什么都会,他擅长的诗词,她会,他不擅长的家务,她也会。
她不辞辛劳地在田间劳作,她毫无保留地教孩子们读书识字。
她的名字叫姜超美。
沈奚庭就如同陷入了热恋中的青年,虽然是单方面的,但他乐此不疲。
直到有一天,出现了一个名叫郝延的姜超美的青梅竹马,他才有了危机感。
万幸,姜超美只是拿郝延当好朋友,并没有其他的想法。
再后来,村里小学建立,沈奚庭和姜超美一起投身于学校的建设,在此过程中也一天比一天亲密。
他们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生逢其时,过着平淡且幸福的生活,心中有坚定的信仰,枕边是最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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