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望书想着,顿时乐呵了起来,“看来平王命不久矣。如今朝堂之中,还剩下哪几个娃,有一战之力?四,六,七,八……”
“看来这个娃,很爱吃竹笋!要不然的话,行事害人,怎么跟剥笋似的,一剥一个坏人,一剥一个坏人的……”
颜玦托着下巴,仰起头来,看着临安城的城楼,抬手指了指,“看来,利州之事,已经传到临安城来了。咱们让利州变了天,咱们走了,这临安城,竟是也变了天。”
陈望书说着,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只见那临安城的城楼上,站这穿着明黄色长袍的平王。
这眼色,非帝王与储君不得穿。
看来就在他们在利州的这段时日,平王已经得偿所愿,成为东宫太子了。
正所谓越是没有什么,便越是喜欢秀什么。
平王以前折了腿,他如今就格外喜欢炫耀自己的腿脚好。穿个长袍,都要比旁人的短上三寸,能站着绝不坐着,能挺着绝不靠着。
旁人都站在城楼的栏杆下,他非要站在栏杆上,就差没有唱首山歌炫耀,“老子的腿能跑能跳!”
陈望书比划了一下,“你说我拿小弩,射的准腿么?”
颜玦摇了摇头,面无表情的说道,“拿什么小弩,我随便捡个石头,就能把那腿打折了。用小弩太过浪费。”
陈望书叹了口气,“你看,我们两个人这么良善,说话行事如此温柔,偏生还有人,污蔑我们凶神恶煞。简直就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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