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宁郡主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兴趣,她洋洋洒洒写了几页信,让人连夜送去西安,呈给父亲。
她不急着回西安了,她要带着那些孩子一起回去。
“我要让衙门搭粥棚,让乞儿们去喝粥,他们把人藏起来的,施粥的银子要让他们出。”听说孩子们因为不能乞讨,饿得站不起来,宜宁郡主大怒。
难怪父王曾说,不要去相信眼前就能看到的东西,因为那些是别人想让你看到的。
她越想越气,恨不得连开善堂的银子也让那些衙门里的老爷们去出,还是嬷嬷劝她:“他们的俸银能有多少,您让他们出银子,还不知这些银子要着落到谁的头上,如果是富商巨贾还好,可如果是从百姓身上榨出来呢,那岂不是好心办坏事。”
宜宁郡主是听劝的。
她是王府庶出,生母并不得宠,若非是王妃把她养在膝下,她也只是一个庶出的女孩而已。
从小她就知道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父王疼爱她,可也是有底限的,她是秦王的女儿,父王给了她荣华富贵,锦衣玉食,而她就要担起得到这一切要面临的风险与责任。
她和兄长们一样,从出生那天起,就注定不能像普通孩子那样恣意长大。
所以,她只在一定的程度上任性,任性得可爱,任性得没有人会责怪她。
她听取了嬷嬷的劝说,派人去了衙门,只说她的那三千两银子,要拿出来施粥。派去的人临走的时候,暗示知州大人,他们勒令乞儿不许出来乞讨的事,郡主已经知晓了,而且很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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