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康性子是有些跳脱,但不至于傻得无可救药。到底是在皇城根儿打转的人,又怎么会不明白,周羡话中的深沉。
人总是很喜欢用经验和偏僻来形容旁人,要不怎么会有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这句话。
大部分的人,都不会去用心了解旁人,仅仅凭着初初的印象,便将人盖棺定论。譬如初见她咳嗽了几声,便认定她弱柳扶风,哪怕她明明可以倒拔垂杨柳,拳打镇关西。
池时首次亮相京城,若是同周羡一块儿,那她的身上,便永远打上了楚王府的烙印,谁提起不说上一句,攀上高枝儿,祖坟冒了青烟,走了鸿运。
可若是她能够查明时隔二十年都没有被破的悬案,那他便能以仵作的身份,在这京城里占有一席之地了。人再提及他,都说会,是个有真本事的,千里马池时叫伯乐楚王相中,是为佳话。
“殿下很爱护池仵作。不过做楚王的人,有什么不好的?属下就是殿下的人,在这京城里,像一只八脚的螃蟹一样,横着走。”
常康说着,骄傲的仰起了头。
周羡咳了咳,抬脚踹向了常康的屁股,“你还得意上了。我的人若是像池九那般毒,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周羡,是个喜欢被人虐的。我是出于这个,方才这般安排的。”
常康恍然大悟,对着周羡竖起了大拇指,“殿下英明神武,果然想常人所不能想。”
“傻缺!”周羡骂了一句,掏出了一串团子,咬了一颗,久乐做事妥帖,早晨池时买的团子,因为凶杀案给搁凉了,他倒是好,悄悄地热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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