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叶安宁灵活的小身板,正面刚不行,围着猎物跑一圈还是可以办到的。至于逃走,也还行。实在逃不掉,留下份加了料的药膳汤,躲进仙灵境里就是了。
就这样,没几天的功夫,叶安宁还是霍霍了不少大云山上的大家伙。叶安宁感觉,村里人再来大云山上的时候,一定会安全很多。
遇见老虎、豹子、熊瞎子啥的,叶安宁掂量掂量地形等因素会下手,但遇到了野狼,她会毫不犹豫的溜之大吉。
不是叶安宁干不过野狼,而是狼这种畜生,太记仇了。
只要是没将狼窝给端了,即便是剩下一只,它也会去别的山头再聚一群来报仇。
狼循着味,就能找上门。
不得不说,狼的嗅觉要比狗灵敏多了,即便是猎犬也比不上。这自然是有原因的。
据现代研究表明,经过了那什么基因DNA的比对,得出的结论是,狗是由狼进化而来的。或者说,狗是由人类驯化狼而得来的。
而人类驯化狼的历史可就长远了,据说自石器时代就开始了。
一般情况下,祖先的能力自然是要比后世的子孙强悍的多的。而在嗅觉这一点上,尤为明显。
狼因为生活在丛林,野外生存能力自然是强悍的,而嗅觉自然是不可或缺的。
而狗呢,本身它们的嗅觉就承自于狼,但因为人类的驯化喂养,嗅觉已经退化了,更是受人类环境的影响,和狼已经差的越来越远了。
狼却是因为野外的艰难环境,环境的迫使它们的嗅觉进化的越发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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