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一武,正好相配。
-----正文-----
他梦里是谢从隽。
梦见谢从隽就守在自己身边,在他淤着血丝的膝盖上轻轻呼着风,说:“看你哭的,是不是疼啦?”
没人能轻易伤到正则侯府的小公子,他那次膝盖受伤,是因去了北营观摩武搏会。武搏会结束后,父亲递给他那把名作“神秀”的匕首,让他去宰了狩猎而来的野兔,给军营中的勇士做下酒菜。
裴承景是想借此机会让军中的将士们都认识认识裴家的三郎,可在众目睽睽之下,裴长淮握着匕首,看着野兔,却迟迟下不去手。
父亲在后头催促得紧,连大哥、二哥都让他过去动手,不用怕,一只兔子而已。
他急得额头上满是汗,到最后一把丢掉神秀,扑到大哥怀里呜呜哭起来。裴文也只好安慰他,没什么的,不敢就算了。
父亲恼他怯懦,更恼他竟然丢弃兵器,身上没有一点裴家儿郎的血性,一怒之下,便罚他在帅帐前跪了一个时辰。
后来他被大哥抱着回到侯府。谢从隽听说他在军营里遭了罚,立刻就赶来看他,见裴长淮膝盖上都被磨出了血丝,就伏在床边,替他吹吹,又问他这次为什么被罚。
裴长淮支支吾吾把事情说了,又深深地垂下脑袋,沮丧道:“我、我看兔子可怜,在笼子里还蹦蹦跳跳的,下不去手……是我让爹爹和哥哥失望了,爹爹说,我不配用刀,也做不了一个好将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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