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真的笑容很耀眼,风吹得树叶沙沙作响,卷起地上的尘土,带来淡淡的青草香。
-----正文-----
“我回来啦。”顾玦初打开大门,坐在门口的凳子上拿出拖鞋。
一只大型的阿拉斯加托着肥壮的身躯从客厅一路小跑过来,在顾玦初小腿上蹭来蹭去。
顾玦初放下公文包,在这只阿拉的狗头上使劲揉了揉:“不好意思墩墩,今天加班,回来晚了,我马上就去给你做饭,今天你有在家好好守着爸爸吗?”
墩墩“嗷嗷”嚎了两声表示自己很乖的。
走到客厅的时候,顾玦初看了眼摆在客厅里的照片。
相片里一个穿着纯黑色T恤和灰色运动裤的十七八岁的男孩儿傻逼兮兮的对着镜头比了个“耶”的姿势,脸上还贴着创口贴,头发是拍照前一天晚上才剪的板寸。
高中时候那些女生不是说:要想知道一个男生是不是真的帅,剪个板寸就知道了。
那么童真算得上是真的帅气了,至少他是顾玦初见过的少数几个剪板寸还这么好看的人。
那一天是什么样的呢?
顾玦初吃完饭洗干净碗筷又给墩墩倒了一碗牛奶之后才坐在阳台上开了一罐啤酒,一边喝一边回想。
大概是晴天吧,阳光明媚的那种,因为他清楚的记得那天童真的笑容很耀眼,风吹得树叶沙沙作响,卷起地上的尘土,带来淡淡的青草香。
一切都是完美、美好的又清晰的。
叮铃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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