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恭迎你到来,丹马克。
-----正文-----
他觉得自己很痛,哪里都很痛。
一个声音对他说,你每想一次逃走,我就把你的脚踝踩碎一次;你每想一次自杀,我就再让你好好体验一遍从生到死是什么滋味。
他做不到不想,所以他很痛。想要逃走是他的本能,逃走不了时想要自杀,更是他的本能。
一个冰冷的东西贴上了他的眼皮,把他从可怕的黑暗里拖出来。他费力地睁开眼睛,看见珍珠色的法尔蒂娜在他眼前闪光。
好久不见,大人。
我想念你,夫人。
可我不想念你。法尔蒂娜变成了雷蒙娜王。雷蒙娜长大以后多么肖似她的母亲,可举止神态却像极了他。
你知道我对你的死是什么感想吗?她问他。
别说了,他想对她说。但他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所以她冷笑一声,告诉他:你活该。
她一字一顿,每个词都锤进他的心里。他觉得心痛和难过,因为他知道自己无法反驳。
他就是活该。怎么着都是他活该。他被折磨也好,被刺杀也好,都是他应得的报偿,命运递给他的礼物。
你痛苦。你有什么资格痛苦?
*
普尔基涅叼着一根烟斗,正在吸烟。烟飘散出来,融进四周的蓝色的雾里,让人有种错觉,这里的雾都是从她的烟斗里散出来的。她坐在一块石头上,脚边放着一盏魔晶灯。光触到那些烟雾,前行就艰难起来,只堪堪照亮了一小块儿地方,但还是足够她把俘虏任何的小动作都看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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