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热情如焚的野玫瑰,被烧成黑灰弃在路边的垃圾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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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养了一个男宠,这事是我十七那年知道的。
我试着问过他原因,他眼睛都没从办公文件上移开就糊弄我说那男宠就是个替身。
我哥对我态度一直很冷漠,小时候还挺喜欢我的,啧,真烦,我像是奶茶店里的甜腻配料,我哥就是那个热销产品。
他有红豆和椰果做配料,不缺我一个。
我有点怕他,所以不敢把那个没曾谋面的男宠赶出去。其实我知道他的存在一年了也没见过他,我哥大概是金屋藏娇,对那男宠太宠了。
十八岁生日那天,我也找了个男孩。
老子就是叛逆,可平时什么越界的事也不敢做,我怂的理直气壮。
那男孩才十六七,白净,水灵,像从糖里钻出来的妖精。我觉得他干起来应该挺爽。
我哥给我很多钱,我也给了那个男孩很多钱。他看上去很穷,也是为了钱才答应我做男宠的。
我说的很直接:等他十八我就干他,前几年我好生养着他。
他犹豫了一会,和我回去了。
我哥没发现,因为我哥在我成年那天没出现。
没有祝福,没有礼物。
为什么呢,我明明昨天晚上祷告过了。其实我蛮想获得我哥的关注的,我昨晚虔诚地祈祷他给我一个惊喜。
我是热情如焚的野玫瑰,被烧成黑灰弃在路边的垃圾桶里。
那个男孩很乖,我自然而然地喜欢上了他。他叫岁寒舍,有着一张惹人爱怜的脸,我曾经怀疑过他是不是月光的幻影,皎洁而美丽,柔情而甜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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