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色起意
-----正文-----
被压抑的记忆猛然突破脑海里的催眠封锁,反扑着席卷我的全部意识。
我死死抱住他。
我记起来了,我失去的三年,我藏起来的爱人。
就像我在玻璃杯上年份相减算出来的那样,我今年不是二十四岁,而应该是二十七岁。
我真正二十四岁那年,住在国外,那个小房子在一条种满梧桐树的街道上,一开始只有我,后来又住进了一个同居的人。
我在留学的最后一年遇到的他。
他在学校的圣诞夜晚会上扮演幽默话剧里矜贵的小王子,解决魔女和守卫者们啼笑皆非的问题,然后来到玫瑰花海里,向背对着他的公主诉说长篇大论的爱意。
很久之后公主回过头,十动然拒,告诉他自己爱上了恶龙。
他们手牵着手离开,小王子自己留在原地,满脸的惊讶、伤心、难以置信。
手中的玫瑰掉在地上。
电子背景屏幕上出现大大的“what the fxxk”。
哄堂大笑。
我也笑了。
但不是因为屏幕,是因为我喜欢上了小王子。
见色起意。
我在结束后捡起了那朵玫瑰花。
然后通过同学打听到他,加上了他的微信。
他的头像是自己衔着一支花的笑脸,昵称是律,名字叫律问津。
给我联系方式的朋友打趣我,说这可不是“无人问津”的那个问津,想问津他的人光他知道的就不下十个,不限男女。
我愣是把微信名字改成了「卓」,然后对他展开直白的追求。他起初有些惊讶,大概觉得我跟他以往的追求者比起来,显得格外流氓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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