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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明教是个短命的,活不长,大夫说像他这样的人出生的时候就该被丢掉。
然而明教活着,还活得挺精彩。
具体怎么个精彩,杀人,比武,拿悬赏,诸如此类。
顽劣,屡教不改,让一帮人恨得牙痒,成天滋儿哇叫着让人宰了他。
明教才不理会。
明教这样的人,知得自己短命,于是一切都随心而为,不将任何一个人放在眼里,然而就是这种性格的人,喜欢上了人,就是轰轰烈烈的喜欢。
明教喜欢一个唐门,与自己一样是杀手的唐门。
具体为何喜欢,他不知,也懒得去寻那根源,他只知道唐门很合自己胃口,仅凭这一点,就能让他赴汤蹈火地去追逐。
然而他没喜欢过人,毕竟只是个十几岁的少年,横冲直撞,摸不着门路,托人弄到了唐门一般的日程,就抱着不撞南墙不死心的执着追了上去。
还别说,最后挺成功。
最起码唐门同意了,虽然明教看得出来,唐门是被自己烦得狠了才同意的。
不过这也是同意啊,明教乐呵着想,心里像喝了蜜,甜滋滋的。
甚至能盖过那些苦涩。
明教第一次和唐门滚床单,是在确定关系的半年后。
唐门其实是不乐意和明教有肢体接触的,确切点说,甚至不想与明教有眼神接触。
明教看自己的眼神,太热,火一样,偶尔对视,都让自己有种被烫到的感觉。
唐门讨厌这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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