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伙
-----正文-----
时乖。时乖说。时乖运蹇,这是我的名字。
说话的时候他还没放下枪,枪口指着唐樱的额头,而后露出一个很普通的笑。没有杀人犯这样的身份所带来的阴冷感,也没有笑容应该表达出的快乐。这是最标准的笑,礼貌的笑。他笑起来的时候,唐樱只是想,这个笑很好看,这个人也很好看。
于是他也笑,他说,唐樱,唐朝的唐,樱花的樱。
他们看着很像。这是说他们的笑。唐樱从地上站起,拨开时乖的枪,拿出了自己的刀。“其实我不喜欢杀人。”他这么说,将刀交到了时乖手中。只是他们彼此都知道,这不是唐樱唯一一的一把刀,更不会是他的最后一把刀。
他们都暂时漂泊,又走投无路,曾短暂地成为了十分钟的同伴,在当下的十分钟前共同杀死了追杀他们的男人。违法分子,报仇的人,无辜的医生。当开了枪,一切身份在他们这里没有意义。毕竟地上最终剩下的只是尸体。
时乖用枪,唐樱用刀。人有点多,实在棘手。亡命之徒不得不找亡命之徒合作,将背后交给背后。新伤添上旧伤,但他们站到了最后。血弄脏了为数不多的衣服,粉红色的软组织和骨屑则被埋入雪中。
一起杀人的同伴,走不到尽头的同伴。同伙。不如这么称呼。唐樱在地上的尸体中搜寻着医药箱,他记得,来追杀他的人中有着一位医生。终于,尸体没让他失望。他在雪地中脱下自己的外套,撩起他最后一件衬衫的下摆。他在医药箱中找到他新的刀,用火炙烤,再浇上酒精,割下鲜血淋漓的皮肉。而后他随意处理了一下鲜血和凝血,他咬上不知哪里得来的一团布,开始给自己缝线。时乖便是被这幅画面吸引,他蹲下来,看着那最终变得像蜈蚣一样的伤。他问,“要不要一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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