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误人,万劫不复。
-----正文-----
手指抚过那用尽十分力道刻下的划痕,陆远修心中默念:二十九天。
距离学长离开,已经二十九天。
身旁的热度早已经冰冷,怀抱也已经空荡荡,可他仍觉得处于梦幻之中。好像和白垣相处的日子都是假的,他大梦初醒,只有空虚无穷。
好想他。
无名指处戒指的草根扎得他有点痒,他取下来放在眼前端详,怎么看怎么粗糙,又怎么看怎么舍不得。草戒指太脆弱了,不能沾水,不能太用力,一捏就碎,这是白垣送给他的唯一的礼物了,弄坏要怎么办。
陆远修想起来兔子。
不是那只莫名其妙死掉的兔子,而是他很小很小的时候养过的一只兔子。那只兔子是他的第一只宠物,他很喜欢,几乎把所有空闲时间都留给了那只兔子,兔子养得很好,圆圆的,很可爱。
可是他太过溺爱了,兔子的脾气被他养坏,对他爱搭不理的,那时候他很自豪地将兔子给其他小伙伴们炫耀,把兔子放出来,它就蹦蹦跳跳地去了别人怀里,不理他。
那小伙伴很是惊讶,然后开口要兔子。
父母就逼着他给,他不愿意。
后来呢?
后来兔子就被他养死了。
在送兔子给小伙伴之前。
小伙伴打开礼物盒,就只看到一只肥肥的兔子,尸体。
那时候他学会的道理就是,不要轻易喜欢,也不能轻易把喜欢的东西让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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