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我总觉得我在哪里见过你。”凯文看着我。
-----正文-----
凯文。
我把画纸铺平,蓝色钢笔在他嘴角上停了一会儿。他右边唇角有一个浅浅的窝,看着像个小逗号,笑起来的时候会比左边深一点。然后是鼻尖,下颚,他揣在牛仔裤口袋里的右手。那里面有二十块钱,那是他待会儿请我喝可乐的钱。
向脉搏挤压,然后把心跳拉平。
“好了。”我把画递给他。
“谢谢。”他微笑着。
凯文不是本地人,我不是本地人。他问我在这里住了多久,有时候我说的是一天,有时候我说一年。
哪种说法都对。
第三百六十五天认识的陌生人,与陌生人相识的第一个一年。
我不是没有做出过改变,我拒绝入眠,我拒绝出门,我拒绝在广场上停下来,回应他有点莫名其妙的自我介绍。可第二天永远是一样,唯一的变化只有那个潮水上涌的梦,那些围在我耳边散不去的声音。像系统设定的NPC,像无法存档的游戏,十二点的钟声响起,灰姑娘的马车变回南瓜,哒,一切清零,哒,重启。
有人在迈阿密的海滩上奔跑。
有人把沙子堆上我的脚趾。
“我能请你喝一杯吗?”凯文看着我,右边的逗号比左边深一点。
“我今天不想喝可乐。”我说,“今天是个纪念日。”
你怎么知道?他脸上写着这个。但他盯着我,把话咽了下去,然后逗号更深了一些,“你想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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