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遇见他,是在1913年的六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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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遇见他,是在1913年的六月末。
那时我二十一岁,身体在同龄人间算是高大壮实的,我却没有进工厂,而是在一家剧院老板手底下干活。
我的工作具体说来很繁杂:打扫观众扔下的垃圾、清洗幕布、修理生锈的吊轮、掏被堵的烟囱,以及赶跑惹是生非的客人和卖艺者。
我并不热爱这份工作,但却活得挺快乐。我对未来没有丝毫顾虑,从不攒钱,能过一天是一天。用老板的话说,就是“目光短浅,没有远见”。
我的老板是个面容忧郁的单身汉,家里有三个女儿。他的祖辈是来自法国的剧作家,在不莱梅买下了这栋靠近市集的小楼,起名莫里哀剧院。
过去莫里哀剧院也是相当风光,登上过报纸,出演过《魔笛》之类高雅的歌剧,到我老板这一代,虽然他也想如祖辈一样写自己的剧本,但他只能勉强把这个又小又破的剧院打理得不至于倒塌。在其中表演的人则已经不是什么全国巡回表演的剧团,而是想着草鸡变凤凰的脱口秀演员、玩杂耍的吉卜赛人、自学成才的小提琴手和蹩脚的魔术师。
确实有那么寥寥几人从不莱梅的莫里哀一路走到维也纳国家歌剧院,但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现在,每天来这里观看的人虽然不少,但多是些附近烟草厂里的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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