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镌出门自然是跟他的一群狐朋狗友吃喝玩乐去了。
这是放荡不羁的权贵大少爷日常的纸醉金迷之一。
圈子里的狐朋狗友身份都不差,虽然比不上陆镌家,但也算寻常人几辈子都高攀不起的人物。
张辞和苏维洲算是陆镌最臭味相投的人之一,都是十七八岁的少年,鲜衣怒马,资本了得。敢未成年半夜在高速上赛车,敢暗地里搞枪动刀杀人抛河,也敢背着家里人去会所玩嫩模,包养威逼打架赌博那也是学的一套一套的。
从根本来说,陆镌不算得是个好人。
在他十六岁以前:他抽过烟吸过毒,不过是想体验人性的危险区,但他很轻易的就戒掉了,觉得人们所敬而远之的也不过尔尔。他攀过危岩,进过原始森林探险,踏足过战乱区,在枪弹炮火与鲜血哀嚎中也能心平气和。开过飞机架过坦克,甚至毫无防护举着机枪在道上跟人火拼,无一例外,他都赢了。然后释然刀尖舔血对他来说也毫无趣味,所以他了无兴致的放纵了自己的生活。至于女人,他十四岁的时候也曾想尝试过,看着他们跟一群白花花的肉体交缠在一起,淫乱恶心的声音和味道,却是让他敬而远之,这也成为了他唯一不曾涉足的禁区。
所以他对于新出现的所谓妹妹所产生的情绪让他感觉新奇又兴奋,没想着克制,他想知道这只闯入他领地的可怜小动物,能引起他多久的兴趣,勾动他多少情绪,这是人生极少有的体验了,希望她能让他兴趣保持久一点,不然……只能被宰放血死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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