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夏天的时候,王可和赵成存够了钱,决定回老家开个服装店。虽然很舍不得,春禾也只能祝她们顺风顺水。临走的前一天两个女孩疯了一整天,俩人先是一起打了耳洞,然后去了刺青店。王可一直觉得纹身很酷,却一直不敢真的去文,可是一想到明天就要离开海城,离开不知道看了几千次日升日落的地方,心里突然有股冲动,想要留下些什幺,迫切的想要留下在海城存在过的痕迹。
王可翻阅了大半本样书,一会喜欢美式的天使,一会中意日式的鬼神,最后却中规中矩的选了蝴蝶的样式。那时候纹身被普众认为是流氓小混混的象征,同时也颇受年轻人的追捧,对于年轻人来说,这是对世俗的叛逆,与众不同的象征。纹身师询问王可想文在哪个位置,王可想了想指了指后腰的位置。叛逆又不那幺显眼的地方。
那天晚上,王可说了好多好多话,嗓子都哑了,事实上,连王可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是说哑的还是哭哑的,她想自己一定很丢人,因为整个馆子里的顾客都向她投来迷惑的眼神。即便这样,也不能阻止她情感表露,她抱着春禾,一张花脸顺势埋在春禾的肩膀上,抽抽噎噎的嘱咐着春禾。
“女士们,先生们,开往哈城方向去的K168次列车很快就要开车了......”
语音播报一次又一次催促着乘客检票,终于到了必须要说再见的时候,王可最后一次抱了抱春禾,两个女孩的眼睛都肿的不像样,像是夏日里的桃子,粉粉红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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