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下心中乱七八糟的想法,瑟斯推了推自己的眼镜。
精致的金丝边镜框遮挡住了他眼神深处的病态想法。
他是人人称赞的,温润的贵族瑟斯。
但只有瑟斯自己心里知道,他其实是个十分病态的人,遇见不喜欢的人,会想要杀掉,遇见不喜欢的东西,也会毫不犹豫的丢掉。
一旦碰到自己喜欢的,就会想要据为己有,别人休想看见分毫。
他仍然强势地微微弯腰,“小姐,还是我喂你吃吧。”
弥辞:“......”
仰着头,她看见男人脸上温和的笑意,那笑容好像窗外和月色纠缠在一起的暖风。
“好吧......”她妥协了。
谁让她是一只懒兔子。
她乖乖的张开嘴巴,露出粉嫩的舌尖,还有她藏在两侧的尖牙。
瑟斯笑容加深了一些,将餐盘上的盖子掀起来。
那是一碗血。
在盖子揭开的瞬间,血的香气立刻就钻进了弥辞的鼻子里。
可她是一只兔子,在看见纯白色的碗中,鲜红的血液的时候,她本能的皱起了眉头。
前三天,原主吃的一直都是血族中特有的血浆果,虽然味道和血差不多,但好歹不是真的血啊。
弥辞皱着眉,眼巴巴地问:“没有血浆果了吗?”
“小姐,你已经醒过来三天了,不能再吃血浆果了,必须要立刻进食,否则你会体力不支昏倒的。”瑟斯还是那副温润的样子。
“可是......”她皱着眉,“可是这个血不好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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