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昭昭一来,简直就成为了焦点,不管男女老少都望向她。
果然不干活就是养人,你看胜利家的皮肤又白了不少。
原主虽然长的好看,但因为她为人很凶,又不太有脑子,一双眼睛除了戾气就是蠢,像是一颗蒙尘的明珠。
而宋昭昭就不一样了,一双杏眼平和又带些疏离,多了灵动的气质,仿佛能看见人心,行为举止也端庄不少,不像原主走路弯腰驼背的,她则把背挺直,不卑不亢的感觉更是让人刮目相看。
男人看见她就想多看两眼,女人看见她是又羡慕,又嫉妒。
大队长倒没有为难她,他还以为宋昭昭是那个恶毒的后娘,自然不会为了那几个继子跑去他家赔礼道歉,那几个孩子没爹没妈的,也是可怜。
宋昭昭算了算,给四个孩子一人做两套棉衣棉裤,再做个手套,帽子,除去家里的一点棉花,要了10斤棉花。
得了棉花,宋昭昭就在众人七嘴八舌说她败家的声音中走了。
回到家,吩咐孩子们不要乱跑,她就又投入到缝纫机上工作。
有了缝纫机,做衣服是快,就是填充棉花,缝固定线费时间了点。
做好一件内棉袄,沈浩和沈瀚已经放学回家了,沈瀚兴奋的说:“妈!老师说明天休息,不上课了!”
宋昭昭眼珠微动,嘴角上扬,“是嘛,那你们明天就去帮妈拣柴火去吧。”
因为家里烧的是灶膛,很费柴火,之前她时不时的去捡柴火,活不累,就是太浪费时间了,要是能把这个活甩出去,那就再好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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