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霰轻轻扫了一眼,心想:这些东西要么太华丽,要么太朴素,要么艳的太艳,没有雅俗共赏的,也没有入得了她眼的。
“伯母,如果今天不买菜的话,我们还是回去吧。”流霰对金银首饰的兴趣还不如对美味佳肴的兴趣大。
“这些都不好看?”罗母问。
流霰先是点了点头,随后又摇了摇头:“都挺好看的,只是我不想要。”
流霰在心里补充:更何况是您送的,我就更要不起了。
流霰冲罗母笑了笑,然后就转身离开。罗母是拦也拦不住,只能跟在后面。
流霰是不想欠这个人情,也的确是不喜欢人间的这些金银首饰。可流霰的这一系列的举动和拒绝落在罗母的眼里就成了一个勤俭持家的好媳妇儿。
我儿子果真是好眼光,这姑娘不仅长得一副好容貌,脾气也好,性格温和而且不喜欢乱花钱,我儿子真是三生有幸能娶到这样的媳妇儿。
罗母心里早就已经乐开了花,谁不喜欢这样美丽却又勤俭节约,温和却又聪明能干的人。
罗母虽然觉得流霰不错,但她也的确是想送给流霰东西,所以便想着等抽了空,自己长长眼给流霰买一套首饰罢了。省得她太节省,什么都不舍得买。
流霰也不明白自己明明是只猫,按理来说应该喜欢吃鱼,但是对烧鸡的喜爱程度,远远高于对烤鱼的喜爱程度。
难道是因为自己吃的第一口饭是罗明喂给自己的烧鸡,所以自己才如此喜欢吃烧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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